关于推荐评选我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2-28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按照《3044am永利集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》(见《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手册》)评选2017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。在此基础上,根据湘教通[2016] 511号文件精神,推荐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自主创业研究生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本学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
(1)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思想进步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;
(2)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品行优秀,综合素质高,成绩优异;
(3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题研究工作,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;
(4)除具备上述条件要求之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?被评为省级、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次以上(含一次);
?在学术、科研方面表现突出,如获得或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等,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,曾获得省、部级奖励。
2、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
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基础上,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;
(2)两次以上(含两次)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;
(3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。
3、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、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、择优推荐。
三、推荐名额
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:2人(全院);
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:1人(全院);
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包含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内。
四、评选办法
申请校优毕业生的同学填写《我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》(样式见附件1)、《我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》(样式见附件2)。
申请省优毕业生的同学填写《我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》(样式见附件1)、《我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》(样式见附件2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》(样式见附表3)、及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》(样式见附件4),获奖情况要提供证明文件。
1、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,提出推荐名单。
2、院系考察。院(系)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,并广泛征求导师和任课老师及本院(系)其他教师的意见,向学校推荐。
3、校优由学校审核并公示,省优需经学校依据评选条件,按照择优原则,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研工部网页公示。
五、评选要求
请申请的同学在2017年3月2日(周四)17:30前将所有文件的纸质版交到老机电楼院办公室处,过时不候,电子文档请发到邮箱xiaozb@csu.edu.cn
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1月4日